我为群众办实事 | 一份责任,万分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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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锦旗
近日,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某和田某满怀激动的心情带着一面印有“显初心复议为民 记使命公正司法”字样的锦旗走进庐江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......
一面锦旗,一份肯定~
行政复议申请人王某的家属田某某在某汽车配件公司上班。十月的一天,工作到晚上八点半左右时出现头晕、胸闷、四肢无力等症状,请假回家打算取医保卡去就医,但是被邻居发现倒在家门口路边。随即被送去附近医院就诊,后又转至安医大二附院,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。在王某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,相关部门以当事人田某某突发疾病后并没有径直去医院就医,而是先回家拿医保卡,不符合法律规定,不予认定工伤。今年一月份,王某不服不予工伤认定,申请行政复议。
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受理后随即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研究,第一时间组织庐江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案件审理会,秉着“以人为本,复议为民”的理念,从情理和法理出发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(三)项之规定: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决定撤销、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;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,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:1.主要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;2.适用依据错误的;3.违反法定程序的;4.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;5.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。撤销了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。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。
一份责任,万分努力~
一面锦旗,是认可,也是鞭策,需要用万分的努力来回馈。据了解,庐江县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室、行政执法监督举报中心、群众公议行政调解中心、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中心“一室三中心”基地作用,打造“行政复议委员会+行政调解+群众公议”的新模式,不断完善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机制。
截至目前,通过这种新模式,庐江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召开案件审理会46次,及时依法纠正了不当行政行为,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提高了行政复议工作效能,节约了大量行政成本,减少了行政诉讼案件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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